学校各部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暂行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4年12月31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扩大我校的国际学术影响,提高学术研究水平,规范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与资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我校教职工均可申请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有关计划申报、审批办法等事宜,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 申请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
(二)会议应是本学科较高层次的国际会议,或是定期举行的著名区域性国际会议。
第三条 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师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方可申请:
(一)会议主办方签发的正式邀请函及译文;
(二)被大会录用的论文原文或内容摘要;
(三)有关会议及会议组织者、以及会议有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问题等说明性的背景材料;
(四)年逾65周岁的在职人员需提交校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第四条 审批
有关审批程序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其中,相关审批部门的应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人所在单位,对时间的合适性、会议内容是否与教学、科研相关及必要性等方面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教务处对时间的合适性、会议内容是否与教学、科研相关及必要性、是否符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等方面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科研处对会议的学术水平、论文内容是否涉密、使用科研经费的经费是否充足等方面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人事处对人事关系、劳资、请假制度等方面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财务处对申请涉及的需报销的费用方面进行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国际处在外事政策及学校有关制度等方面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五条 手续流程
有关的报批手续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手续流程图》。
第六条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人员的境外证件、经费等管理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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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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