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选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师出国进修的暂行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作办学专业教师出国进修选派程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4年12月31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选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师
出国进修的暂行办法
为培养合作办学急需的专业教师,进一步提高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拟选派部分专业教师及学术骨干赴国外合作院校进修深造。
一、选派条件
(一)政治可靠。爱党、爱国,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我校的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二)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有雅思6.0、托福550分以上或有PETS证书,或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优秀者。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获得博士、硕士文凭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四)讲授课程符合合作办学专业要求。
(五)保证能够在进修结束后及时返校,教授合作办学专业课程。
(六)符合人事处有关派出规定。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合作办学院(系)提出初步人选意见。
(三)国际交流合作处进行英语测试和资格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
(五)中外合作办学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六)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费用及待遇
(一)国外进修深造期间的待遇按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二)国外大学提供在国外进修深造期间的学习、食宿条件和费用,国内原所在院(系)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先由个人垫付,归国后报销)。
(三)回校工作后,按人事处相关规定履行服务期。
四、进修期限
出国进修期限为三个月。
五、相关要求
人事处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和管理办法在派出前与教师签订协议,教师交校财务处保证金1万元,待回国后返还本人。
附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师出国进修选拔程序
一、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和国外院校签订的协议及商定的交流计划发布选派教师进修信息;
二、教师个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三、院系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一)政治思想是否符合公派出国留学的要求
(二)外语水平是否合格
(三)所从事专业是否符合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院、系审核后,确定出包括1名候补人员在内的人选,将名单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有关材料报人事处。
四、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英语测试及英语水平考核;
五、人事处对各单位所选人员进行审核后报合作办学领导小组;
六、合作办学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人选确定后由人事处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做好进修人员的人事、工资、出国留学协议书签订及交存保证金事宜;
八、被派出的教师派出前到本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等部门办理离校、回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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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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