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八项承诺”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推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向师生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学校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要求,国际交流合作处特做出优质服务八项承诺,请师生监督执行。
一、“微笑服务”承诺
全处工作人员对于前来办事的师生,无论职务身份,一律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服务、温馨相送,坚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二、“首问负责”承诺
首位接待来访、来电、咨询或办事的工作人员,不论来访事由与本人工作职责是否有关,都应承担办理、解答、转交或引导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
三、“限时办结”承诺
实施“13710”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师生到各科室办事,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承办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办结,不能立即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办结时限,不得推卸责任或办事不彻底。
四、“一次告知”承诺
师生到各科室办事或咨询有关事项时,承办人应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具体如何办理等事项,减少师生往返跑路。不能办理的,耐心说明理由,不能一推了之。
五、“文明办公”承诺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服从工作安排,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着装得体,言行规范,环境整洁。
六、“安全保密”承诺
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忠于祖国。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和请示报告制度,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严防泄密失密,确保信息安全。
七、“廉洁服务”承诺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八、“失职问责”承诺
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作风拖拉、态度蛮横、推诿扯皮等原因,致使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师生投诉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诫勉谈话、责令道歉、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发岗位津贴、离岗培训等处理。
监督电话:0371-8650738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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