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临时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2019年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豫外委办【2018】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部门因业务需要组团出国(境)进行业务交流;
2、学校鼓励的教职工个人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讲学、培训、短期进修、合作研究等。
二、申报原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组团,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每个部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个团组。同一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同团出访。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团组不超过4人。出访1个国家(地区),在外停留不超过5天;出访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出访3个国家(地区)以上不超过10天(均包含抵离境时间)。
三、申报办法:按本通知所附表格及样表,选择合适表格填写申报表。出国境经费的预算包括国际机票、国境外食宿工杂费(标准见附表)及城市间交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预算)。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身份,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务。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不得安排职务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执行任务。
四、表格解释:县处级申报表(附件3)适用于由院系领导带队,因公赴国外进行业务交流合作等;教科研表(附件5)适用于所有人员因公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等学术性任务;
五、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报上级部门。凡没有申报计划的,上级部门不予受理计划外团组。
六、报送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国际处,纸质版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因我处还需整理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并上报上级部门,因此逾期报送的材料恕不受理。
相关报送表格附件请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下载,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处,联系电话:86507381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2月20日
- 附件【2019计划样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出访经费标准.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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