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临时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的通知》(豫外组办【2018】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外组【2016】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学校鼓励的教职工个人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讲学、培训、短期进修、合作研究等。
二、申报原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组团,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每个部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个团组。同一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同团出访。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团组不超过4人。出访1个国家(地区),在外停留不超过5天;出访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出访3个国家(地区)以上不超过10天(均包含抵离境时间)。
三、申报办法:按本通知所附表格及样表,选择合适表格填写申报表。出国境经费的预算包括国际机票、国境外食宿工杂费(标准见附表)及城市间交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预算)。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身份,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务。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不得安排职务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执行任务。
四、表格解释:县处级申报表适用于由院系领导带队,因公赴国外进行业务交流合作等;教科研表适用于所有人员因公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等学术性任务;港澳表适用于所有人员因公赴港澳进行院系业务合作或者参加学术会议等任务;跨年度表(跨年的国外和港澳都填)适用于计划在2019年年初出访,需要在2018年年底报件(注意原则上不得推迟至下一年度,此表仅适用于确有客观原因的情况)。
四、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报上级部门。凡没有申报计划的,上级部门不予受理计划外团组。
五、报送时间:根据河南省外办新规定,涉密文件不能联网,出国计划表属于涉密文件,故不能在我处官网上传,请各单位派人来我处下载2018年计划表格。2018年1月16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以USB形式)和纸质版送交国际处,纸质版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在计划编制过程中,有不明事项,请与国际处联系。
联系人:张春蕾
电话:61770835, 18538716590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月9 日
- 附件【出访经费标准.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18〕32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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