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鼓励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来河南省学习,扩大河南省留学生规模,提高留学生层次,特设立“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 资助类别和期限
资助类别:包括汉语进修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学习期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进修学习。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本 科 生 |
4—5学年 |
4—5学年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2—3学年 |
一学年进修生(汉语进修生、专业进修生) |
1学年 |
1学年 |
一学期进修生 |
1学期 |
1学期 |
二、资助内容
资助类别 |
奖学金资助年限 |
资助内容 |
本 科 生 |
4—5学年 |
提供学费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提供学费 |
一学年进修生(汉语进修生、专业进修生) |
1学年 |
提供学费 |
一学期进修生 |
1学期 |
提供学费 |
备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每年5月份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享受下一年度河南省政府奖学金。
三、申请时间截止时间
申请时间截止时间: 4月28日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4.学历、汉语水平及年龄要求:
●本科专业申请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0周岁。
●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专科毕业2年以上,申请者具有新HSK4级以上,口语中级以上能力,年龄不超过40岁。
●汉语进修生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55岁。
●专业进修生项目申请者,须满足中国教育部相关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
五、申请流程
1.联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并获得学校颁发的预录取通知书与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登录“http://gjc.huel.edu.cn/lxcd.htm下载并填写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六、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 最高学历证明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须另外提供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3.本科申请项目人须提供高中毕业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须提供学士学习阶段成绩单(申请人最高学历若为专科,须提供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各阶段成绩单须为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本科生不少于400字,研究生不少于600字。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学位,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7.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须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华事务委托书或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9. 预录取通知书。
10.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11. 汉语水平或英语水平证明或同等语言能力证明;已获得HSK成绩报告的,请将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返还。
七、录取及通知
1.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获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确认录取的申请人,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即可获得河南省奖学金资助来我校学习。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将于7月2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寄送学生本人。
4.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系方式
地址: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邮政编码:450046
网页:http://gjc.huel.edu.cn/lxcd.htm
电话:+86-371- 86507106, 86569862
邮箱:guojichu_huel@163.com
- 附件【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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