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临时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根据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部门因合作办学业务需要组团出国(境)进行学术和业务交流或教职工个人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讲学、培训、短期进修、合作研究等。
二、申报原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组团,每个部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个团组。同一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同团出访。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团组不超过4人。出访1个国家(地区),在外停留不超过5天;出访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出访3个国家(地区)以上不超过10天。
三、申报办法:按本通知所附表格及样表,先填写附件2申报表,再填写附件4汇总表。出国境经费的预算包括国际机票、国境外食宿工杂费(标准见附表)及城市间交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预算)。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身份,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务。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不得安排职务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执行任务。
四、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报上级部门。凡没有申报计划的,不予受理计划外团组。
五、报送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发送、送交国际处,纸质版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在计划编制过程中,有不明事项,请与国际处联系。
联系人:张彦梅
电话:86507193, 18503883395,
邮箱:mayz09@sina.com
国际处
2015年12月5日
- 附件【出访经费标准.pdf】已下载次
- 附件【2016年县处级及以下因公出国计划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2016因公出国样表1.jpeg】已下载次
- 附件【2016因公出国样表2.jpeg】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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