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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临时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2024年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2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部门因业务需要组团出国(境)进行业务交流;

2、学校教职工个人因公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访问、讲学、培训、短期进修、合作研究等。

二、填报说明

县处级申报表(附件1)适用于由院系领导带队,因公赴国外进行业务交流合作等;教科研表(附件2)适用于所有人员因公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等学术性任务。我校共有4个县处级名额,申报县处级出访计划需另外提供请示文(内容应包含出访人员组成、出访国家、出访目的以及出访经费详细来源)。

三、申报原则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校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组团,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每个部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个团组。同一部门的党政负责领导原则上不同团出访。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团组不超过6人。出访1个国家(地区),在外停留不超过5天;出访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出访3个国家(地区)以上不超过10天(均包含抵离境时间)。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身份,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务。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不得安排职务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执行任务。

四、申报办法

按本通知所附表格及样表,选择合适表格填写申报表。出国境经费的预算包括国际机票、国境外食宿工杂费及城市间交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预算),具体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及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请查阅“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服务指南-规章制度”中查询,其他最新注意事项请参照《关于办理因公出国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五、经费预算说明

教学科研类出访团组经费需由出访人员个人科研经费项目支出,且注明具体来源,如:科技厅2023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科研项目经费,不应表述为由xx(组团)单位或派员单位承担。

六、报送时间

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时前将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532276187@qq.com,扫描版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因我处还需整理汇总全校申报材料并上报上级部门,因此逾期报送的材料恕不受理。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处,联系电话:0371-61770853。

七、特别说明

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上级主管部门在受理备案结束日期后,未申报计划的出访团组,将不予批准出访。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12月21日


  • 附件【附件1 县处级出国计划申报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教学科研类计划备案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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