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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涉外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涉外活动的意见


 学校各单位:

为适应我校国际化发展需要,保证学校涉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国际交流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涉外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加强党委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事工作“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学校涉外活动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归口管理。各部门须确定一名外事工作分管领导和一名外事专办员,负责本部门的外事联络与服务工作。涉外活动包括所有涉及境外组织和外籍人员(含港澳台)的文化学术交流、留学访学、合作研究、国际会议、涉外办学;外国专家聘用、来华留学、涉外任职、加入国际组织、对外提供资料;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培训会;因公出国、邀请境外组织和个人来访、受邀请参加涉外活动、接受境外捐赠和资助;涉外中介机构在校园开展的项目宣讲、招生宣传等活动。

二、严格执行涉外活动审批和备案制度

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 原则,各部门和个人举办的所有涉外活动,除需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告外,要提交申请和有关背景材料,提前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或备案,经主管校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涉外活动。

三、高度重视对涉外办学的规范管理

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学院要切实提高对涉外办学工作的认识,了解涉外办学政策,防范涉外办学风险。所有涉外办学项目均需学校审批,涉外办学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要经学校审查后公布。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学校名义和资源开展涉外办学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对涉外合作协议的管理

涉外合作协议须以学校名义签署。学校鼓励校内各单位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如签署协议,须经学校法律事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同意,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校长或校长授权分管副校长签署,并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存档备案。协议批准前,不得实施协议规定的任何合作内容。

五、规范管理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交流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河南省高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操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学校各部门和个人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的所有临时活动,均应报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向省教育厅及省公安厅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六、规范管理校园涉外宣讲活动

社会上的涉外中介机构在校园开展的涉外宣讲、出国项目、招生宣传等活动,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筹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中介机构在校园组织开展此类活动,更不得借此为部门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

七、规范管理线上涉外活动

线上涉外活动指通过远程音频、视频方式开展双边、多边对外交往活动。开展线上外事活动,应严格审核把关,参照线下举办同类活动的程序进行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或参加此类活动。

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外事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提高外事工作水平,保证学校各项涉外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以前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涉外活动审批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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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印发

  •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涉外活动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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